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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共点击:3996 次;发布日期:2012/5/13 22:51:46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

加快编制实施土地整治规划  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时间:2012-04-25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日前,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编制和实施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落实好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要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统筹安排农田和村庄土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同时,安排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土地开发利用、旧城镇旧厂矿改造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各项活动,逐级分解《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省级规划重点分解下达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工程和投资方向;市级规划重点提出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和区域布局,分解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县级规划重点确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今年6月前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通知》强调,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每年依据《规划》总体安排,制定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下达各省(区、市)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省(区、市)要依据《规划》和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不得充作新建任务。各省(区、市)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倾斜。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土地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土地整治示范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加快推进在建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今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评估116个示范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500个示范县的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工程组织实施。项目安排优先考虑建设条件好、地方积极性高、项目实施进展快的地区。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探索“以补代投、以补促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中,要按照中央有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工作。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机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土地整治规划与实施管理数据库,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全面全程监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施永久保护。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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